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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版权维权

抵制网络低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 时间:2019-08-26
  • 关键词:低俗,全社会,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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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专攻知识产权的律师。具体代理大量的著作维权案件,下面结合我代理的一些维权案件和网络媒体的特点,说一下我的感受和我的一些看法。

  2008年从事互联网版权维权工作,代理了版权的纠纷案件,很多网站往往就以“避风港”的原则传播网络盗版。某些网站就认为,要求通知完全删除,用这种法律规定的这种模式来规避其自身的有无用武之用,其实这种相应的网站都错误的理解了这个法律,通知再删除的前提下,是在网站不具有、不能够合理审查内容的前提下来适用的。这些网站往往是为了提高其自身的点击率和流量,才任意放任这些盗版的行动,盗版尚且如此,对于能够增加流量的这种低俗信息更为泛滥。

  在国务院七部委采取的这次整治互联网行动,行动之前,很多网站对于通知再删除的模式来狡辩,并且以很多内容,综合的这种分级制度不明确,以及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分级不明确的这种说辞放任。我个人认为,这种互联网在追求自身的流量的同时,应该不要不顾主流社会名义的反对,任意发布这种低俗信息。实际上,对于一个网站而言,诸如一些过于暴力、色情低俗的这些不良的信息,在技术上没有什么太多的难度,或者说它的难度基本上来没有。作为互联网站,在赚取商业利益之外,还要考虑到社会的责任,因为是有一种社会的良心。这些信息内容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成长,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其实相关的网站应该主动地加强监管,增强网站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应用能力,完善技术评比措施。

  当然,仅靠网站的自律也不能够达到绿色网络彻底的实现,就需要我们政府严加监管。七部委的这次专项行动已经收到了成效,也充分地显示了我们政府对于打击不良信息的这种决心,诚然对于互联网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我们本应该给予它宽容的态度。但是宽容的态度不能说换来不顾社会利益,我们肆意妄为。七部委这次行动已经可为大快人心,促进了全国各地部门加强了对网络的监管,也界定了低俗的定义和范围,通过这种政府的行为,让网站自知、明确某些不属于法律禁止的内容可以发布或者任意传播低俗信息,不再对这种形式对狡辩,也通过对这种专项行动要求网站予以自查、整改。

  此次专项也关闭了很多色情类的网站,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目前反映和举报来看,此次行动已经有效地遏制了这种不良信息扩散、蔓延的势头。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不仅需要政府,也需要我们这些普通的网民,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负起责任,为促进网络和谐环境、绿色环境发挥我们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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