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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竟争

关于著作权侵权问题

  • 时间:2019-08-26
  • 关键词: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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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侵犯著作权。因为没牵涉到著作权人的作品。

  个人认为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来认定。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认定: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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