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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竟争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

  • 时间:2019-08-26
  •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表现形式,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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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管理手段的滞后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已成为阻碍网络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绊脚石,成为工商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点。

  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及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归类如下:

  (一)通过网络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商品以及具有虚假表示的商品。

  如2000年发生的我国首例因电子商务引发的不正当竞争——北京金洪恩电脑有限公司诉北京惠斯特科技开发中心不正当竞争案。

  (二)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三)网络交易中的欺骗性有奖销售、巨奖销售。

  (四)利用因特网侵害竞争对手的商誉。

  (五)网页抄袭。

  (六)侵犯商业秘密。

  电子邮件的普及、国际信息网的运用与电子商务的开展,以及尔虞我诈的虚拟商场、不择手段获取商业利益的情形使得商业秘密时时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之中。例如利用管理网站的优势,随意窃取、泄露或使用上网企业与个人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性资料信息;员工利用电子邮件有意或无意地传送企业秘密商业信息;以FTP传输文件、BBS电子公告板、新闻组和远程登录等方式都可能造成对商业秘密的侵害。

  (七)利用网络技术措施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例如利用深度链接方式绕过他人网站发布广告的页面(一般是主页),而直接进入次一级页面访问,导致被链网站的用户访问量和广告点击率下降,广告访问量及广告收入大为减少,还可以引诱用户阅读设链者主页上的广告,从而通过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被链接网站的经济利益和竞争能力。

  (八)域名纠纷。

  一些单位和个人将他人的商标、厂商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网 站名称、名人姓名等注册为自己的域名,再高价出售给商标、厂商名称所有者牟利或利用他人知名商标、名称的良好商誉达到混淆、引诱、误导消费者访问以攫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的目的。

  找法小编有话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也越来越大,除了给正常的经济主体造成经济损失之外,很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品其质量存在瑕疵,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此,我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严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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