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新司法解释:鼓励合法破密 实现二次创新
- 时间:2019-08-26
- 关键词:司法解释,反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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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破解了可口可乐的“神秘配方”并制造出如假包换的“新可乐”,算不算侵权?这个问题从本月1日起有了明确答案。根据我国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破解方法”,还可以申请专利,转变为破解人自己的技术优势。不少知识产权专家认为,这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来说,意味着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代表的“二次创新”在法律上得到了强有力支撑。
“反向工程”不是侵权
在上海知识产权界流传着这样一段“佳话”:某汽车空调公司利用“反向工程”,成功破解了日本的同类技术,申请专利后,迅速占领了国内市场,进而在技术上赶超日本的“老大哥”。
所谓“反向工程”,是指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某产品后,借助拆卸、测绘、分析手段,获取产品的技术信息。对于技术相对落后的公司来说,这是赶超先进技术的有效途径。此前由于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文,国内企业正当的“反向工程”,常被视为侵权。
根据新的司法解释,通过“反向工程”等方式破解商业秘密,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企业成功破解了竞争对手用商业秘密形式保护的先进技术,它不仅合法,还可以申请专利,对破解结果进行保护。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的专家认为,新条款的用意不仅在于鼓励技术扩散,更和目前我国倡导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二次创新理念不谋而合。
用商业秘密方式保护
像“可口可乐配方”这种没有申请专利的商业秘密,是否会被“技术黑客”破解?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的林国良认为,“反向工程”绝非易事。
林国良解释,“反向工程”也是技术创新的一种体现,并非通过简单的拆卸、分析,就能立刻得出结果,其难度有时候不亚于自行开发一项新技术。他认为,在化学合成物、配方等技术领域,用“反向工程”破解的难度尤其高。也就是说,这些领域的新技术比较适合用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例如上海某企业开发出的人工合成麝香,由于保密措施到位,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了主动。
选择合适保护方式[page]
商业秘密和反向工程,如同矛与盾,两者的相互制约促进了技术不断发展。业内人士认为,新司法解释传递的信号,除了鼓励“二次创新”外,同时也让更多企业意识到选择合适的技术保护方式的重要性。一旦选择了商业秘密方式,除了加强保密工作,也要充分考虑到“反向工程”的潜在威胁。
专家建议,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等领域的新技术,更新速度较快,“反向工程”破解的难度相对较低,因此还是用专利形式保护较为妥当。当然,如果被发现“反向工程”背后有抄袭、泄密等违法行为,同样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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